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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离岸账户签合同出具形式发票可以吗?

离岸账户签合同出具形式发票可以吗?

    香港公司可以自己出具形式发票的,其实形式发票和商业发票的性质是差不多,工厂的发票都是给香港公司做财务账目用的。
    香港公司采用的是来源地征税原则,只要利润来源不是来源于香港的,哪么就可以向香港政府去申请海外利得免税。
    香港公司并不向一些代理公司说的哪么简单直接成立好就可以免税了(零申报),做零申报一般性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香港公司没有购买过任何的物业,第二香港公司没有任何的业务发生(包括在港业务和海外业务),第三没有任何的银行进出入记录。
    香港公司要免税首先必须满足,合同不是在香港当地签的,客户也不是香港的,货物也没有在香港当地报关,没有在香港当地设立实体的OFFCIE和聘请当地的员工,这是要满足免税的一个前期条件,然后在18个的时候去出具一份审计报告,同时向政府去申请海外利得免税(非零申报)。
    当然,申请这个免税也是会有风险存在的,建议LZ在公司刚刚成立之初就开始要处理好单据,虽然说免税是在18个月的时候申请的,但是审核的时间是1-18个月之内的,如能处理的好申请免税将会变的非常容易。



标签:形式发票,离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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