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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前股权调整

    一、上市前股权调整
    上市前的股权调整是指在上市前调整企业总股本时,不同性质的股份所
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
    上市前调查股权具有以下意义:
    (1)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
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
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2)通过股权调整,明确权益的内容、数量和所有人。通过整合,形成实际
控制人,增强控制权,便于资产在全社会范围内流动,有利于突破部门、地区和
所有制的界限,协调各方利益,综合利用各部门、各地区的投资能力,优化资源
配置,推动企业的专业化发展和联合,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
    (3)股权调整能够减少审批环节,减轻重组难度。
    (4)股权调整还能为解决历史遗留间题扫清上市法律障碍。

    二、股权调整的形式
    (一)国有股退出
    一些民营企业因改制不彻底或者曾引进国有企业投资者,在境外红筹上
市前有部分国有股。国有股权益境外红筹上市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和国务院
审批。国有股退出应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依法进行。
    (二)国有股调整(间接实现上市)
    民营企业在境外红筹上市前可以与国有股持股单位对国有股作出调整和
安排,间接实现上市。
    (三)原有法人股整合
    根据上市要求和需要,民营企业原有法人股(非国有股)亦需要进行整合,
通过境内外重组来实现。
    (四)高管持股的实现(由期权到实股)
    民营企业在境外红筹上市前可以考虑对高管持股作出安排,通过境内外
重组,实现由期权到实股。

    三、企业股权调整操作规程
    企业股权调整操作规程如下:
    (1)组织领导:企业董事会组织成立股权结构调整领导小组。
    (2)拟订方案:企业股权结构调整领导小组负责拟订股权结构调整方案
(草案)。
    {3)审计评估:经董事会决议,由股权结构调整领导小组代表企业聘请有
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审计评估。
    (4)方案确定:①企业股权结构调整领导小组根据评估结果修订股权结
构调整方案(草案),并将修订后的股权结构调整方案提交董事会讨论通过,董
事会形成决议。②董事会将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通过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
通过,形成正式方案并形成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
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5)方案实施:①根据股东会通过的股权结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或公
有资本代表与出资方或资产受让方签署出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规
定时限内实施。②对于股东之间一般性的股权转让,当事人双方要签署转
让协议,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③实施公有资本退出和奖励股份的,股东会
通过的股权结构调整方案要经公有资本所有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④实
施定向增发新股的企业,出资方的全部出资(包括现金、实物以及技术、管理
等生产要素和其他无形资产出资)到位后,须经有资格的中介机构验资并出
据验资证明。
    (6)方案审批:依法律规定,属公有资本企业的股权结构调整方案由企业
主管部门报相关部门审批。一般而言,申请批复需提交以下文件:股东会会议
记录、股东会决议、股权结构调整方案、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国资部门出
具的资产评估核准书和资产处置文件、主管部门申请报告、有关协议书及其他
相关资料。
    (7)变更登记:申请批复后,企业股权结构调整领导小组持有关文件到有
关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标签:股权调整,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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