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则案例
联系方式
- 中国业务运营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枫叶路珠江俊园1栋2楼203A - 电话:020-89525818,89525828
- 020-89525858,89525866
- 传真:020-85861598
- 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五9:00—18:00
星期六9:30—16:00)
在线咨询
国际避税地筹划法
国际避税地筹划法
国际避税地(International tax heaven),是税收避难所的含义。借用一位国
际税务专家的话概括为:“避税地是指这样的地方,人们在那里拥有资产或取得
收人而不必负担税收,或者只负担比在主要工业国家轻得多的税收。”
“避税地”一般是指一国或地区的政府为促进国外资本流人,繁荣本国或本
地区的经济,弥补自身的资本不足和改善国际收支状况,或引进外国先进技术
提高本国或本地区技术水平,吸收国际民间投资,在本国或本地区划出一定区
域和范围,允许并鼓励外国政府和民间在此投资及从事各种经济贸易活动,投
资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享受不纳税或少纳税的优惠待遇。这种区域和范围被
称为“避税地”。避税地可以是港口、岛屿、沿海地区或交通方便的城市,因此
又称为“避税港”。
世界上大体有三种类型的避税港:第一,没有直接税的纯“避税地”。在这
种避税地没有个人和法人所得税,也没有净财富税、遗产税、赠与税。如巴哈
马、百慕大、格陵兰、新喀里多尼亚、开曼群岛.、瑙鲁等。第二,普通避税港。
这是指对外地经营者给予特别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如新加坡、利比里亚、
瑞士、澳门等。第三,对经营投资提供某些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如英国、
加拿大、荷兰、菲律宾等。
一个国家和地区若想成为国际避税地并非仅提供某一种或几种税收方面的
便利就行了,实际上,一个成功的避税地必须具备以下一些条件:
第一,必须在一种主要税收方面给予免征或减征的照顾。如,对所得税减
征或不征是成为避税地的主要条件。
第二,必须在政治上稳定,使投资者和经营者有足够的安全感。否则税收
再优惠也不能吸引投资者。
第三,必须具备良好的交通便利条件,能满足投资者和经营者的种种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共设施,健全的法律和金融服务,一流的娱乐环境和旅游环
境,以及发达的通讯网络,才能有效地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将税收损失补回来。
利用“避税地”避税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方面。
(一)虚设机构
虚设机构是指某国的国际投资者在“避税地”设置一个子公司,然后把其
总公司制造的货物直接推销给另一国,在根本未经过“避税地”子公司转移情
况下,制造出一种经子公司中转销售的假象,从而把母公司的所得转移到子公
司的账上,达到避税目的。例如,美国某国际投资公司—福特汽车公司向巴
哈马出售一万辆汽车,虽然这笔交易没有经过巴哈马子公司中转,但福特汽车
公司的销售收人转人到巴哈马子公司的账上,利用巴哈马的免税优惠达到避税
目的。只要子公司不把母公司应得股息汇往美国,福特汽车公司便可长期占用
这笔交易所得应缴纳的税款。
(二)虚设信托财产
虚设信托财产是指投资者在“避税地”设立一个个人持股信托公司,然后
把它的财产虚设为“避税地”的信托财产,从而达到避税目的。例如,加拿大
摩尔公司在百慕大设立一个信托公司,并把远离百慕大的财产虚设给“避税地”
的信托公司,这样不仅可能避掉这部分财产所得应纳的税额,而且还可以用这
笔资金在百慕大从事消极投资谋利,获取不纳消极投资所得税的好处。
(三)压低或提高转让定价
采用这种方法的主要是跨国的纳税人在“避税地”设置的各种从事货物和
劳务贸易的公司。它们通过为购买、销售和其他交易开发票的方式,将来自销
售或其他来源的收人的利润从高税区转移出来,避开纳税义务。具体的方法是:
“避税地”贸易公司从某海外联属企业或其他企业购买货物,然后按盈利价格出
售给本公司设在另一地方的联属公司,使利润留在“避税地”贸易公司。货物
从甲国转移到乙国,又从乙国转移到丙国,而账面价格的变化主要体现在“避
税地”贸易公司的低价格购人和高价售出上。例如,美国福特公司把售给巴哈
马子公司的汽车以人为的方式压低到母公司没有赢利,甚至亏损的程度,以便
通过价格再分配将出售汽车的真实所得全部体现在子公司账上。只要子公司不
把母公司应得的股息汇回美国,母公司就可以逃掉因出售汽车而应纳的税款。
而且当“避税地”子公司利用这笔钱在当地购置房地产时,还可以免去财产税,
出售这些财产也不纳资本利得税。
(四)金融机构避枕
一般来说,金融机构利用“避税地”可以从事特殊业务活动。许多国际
“避税地”都有种类繁多的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多为银行或信托公司。它们从事
庇护外国消极投资收人的业务,为外国投资者掌握存款,并为各种公司及附属
机构提供经营管理和便利条件。例如,设在我国香港的金融财务公司,实际上
就是替某些集团的利益提供内部贷款充当中介并有时为第三者提供资金的金融
公司。该公司常常为某所关联的集团内诸成员之间转送贷款,它们主要任务之
一就是为该集团内部实际支付的借贷利息少纳税或不纳税。
(五)专利特有公司的避税
专利特有公司的业务活动常常是围绕专利、商标、版权、工业产权等专有
知识和技术的获得,利用发放许可权等事宜进行,它的目的是减少或消除对特
许权使用费或其他支付所承担的纳税义务。对公司来说,如何降低研究和发展
成本十分重要,而这些成本发生在高税区的可能性最大。“避税地”提供的便利
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抵销造成这一成本的税收因素。“避税地”的有利条件主
要表现在,第一,“避税地”多对特许权使用费不征或少征预提税;第二,“避
税地”的税收的税率也比非“避税地”低,这本身就具有抵销研究和发展成本
的作用。
上一篇:子公司与非常设机构的筹划法
